为了更好地开展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公路、水运领域的环境保护科研、管理、设计、教育、监督检验、材料生产等方面专家的作用,经交通部批准,特成立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从事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工作的组织,负责交通行业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管理工作,专业范围包括公路、水运领域的环境保护标准化。本标委会由交通部领导和协调,日常工作由秘书处承担,秘书处设在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标委会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 负责组织制定交通行业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表,提出制定、修订交通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 根据交通部批准的计划,组织交通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 组织交通行业环境保护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工作,提出审查结论意见和报批稿复核意见,提出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的建议。
- 负责交通行业环境保护标准的宣贯、解释工作;对本行业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向交通部提出交通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化成果和标准化工作表彰奖励的建议。
- 组织开展与交通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化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工作,提出对外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活动的建议等。
- 受交通部委托,承担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范围内标准质量水平的评价以及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并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或标准化审查报告。
- 在完成上述任务前提下,可面向社会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与其它相关标委会配合协调,积极开展标准信息、技术咨询工作;接受用户委托,承担本专业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等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 受交通部的委托,办理与交通环境保护标准化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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