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院)(简称“公路院”)成立于1956年,是部直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路交通运输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标准规范制修订和科技服务、技术支撑、人才培养等工作。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公路院已成为集科学研究与产业开发为一体的综合研究机构,为交通运输部一级事业单位。
长期以来,公路院秉承“求是创新 力臻卓越”院训,肩负“交通强国 科技先锋”使命,以加强“科技引领、自主创新、支撑服务”三个能力建设为着力点,致力于建成基础前沿引领型、应用技术创新型、成果转化高效型、科技智库高端型“四型”研究院,在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现代物流、智能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等领域,培育了一批优势学科方向,建成了桥梁结构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路绿色建造与交通安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4个国家科技创新平台,道路结构与材料、智能交通技术、旧桥检测与加固技术等6个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处理及应用技术等7个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以及若干产业联盟;拥有综合试验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的公路交通综合试验场,形成了“一个实验基地、两个研发体系和一个技术创新链条”的科技创新体系。
公路院通过创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人才发展高地高峰战略,施行领军人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开展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培育工程,试行院士培育和首席研究员制度,构建了人才历练、成长和脱颖而出的平台与机制。设有土木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一个博士后工作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社会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管理人才需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5.党务、组织人事、涉密等岗位须是中共党员;
6.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国家和省部级人才计划(工程)人选,获得国家奖和省部级科技奖项人选(二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10名,由人民政府颁发),省部级及以上聘用的专家等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符合社会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报名材料:《公路院社会招聘人员应聘报名表》(word版)、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等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2.应聘材料接收邮箱为:zhaopin@rioh.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方式均为“应聘部门-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职称-户籍所在地-招聘类别”命名,如“环境中心—李四—XX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北京-社会招聘” (请不要使用超大附件功能发送)。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8日。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其参加考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笔试后,按录用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认后,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有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他人员依成绩递补或取消该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公路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报备、审批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中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岗位,按照岗位要求,择优录用专业匹配度高、科研基础好、综合素质高的人员。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rioh.cn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