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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好人民生命健康提供运输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解读

时间: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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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简称《指南》),用于指导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配送单位等运行主体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保障工作。为更好地帮助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了解《指南》,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指南》编制背景及主要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注意事项等作进一步说明。

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有效运送

当前,新冠病毒肆虐,疫情持续升级,新冠肺炎已成为人类史上最为严重的全球性大流行病之一。面对复杂严峻的防疫形势,新冠病毒疫苗被认为是有效控制疫情的重要手段和赢得发展先机的重要战略资源。

随着国药中生北京公司研发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附条件上市,以及早些时候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发的疫苗获批紧急使用资格,大范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成为我国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当务之急。注射疫苗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确保疫苗安全有效运送,全面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保障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不容有失。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病毒疫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安全便利运输,交通运输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与疫苗生产企业、物流企业等共同编制了《指南》,旨在为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配送单位等提供技术指导,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高效顺畅。

明确适用范围 实化工作要求

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需求大、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对温度控制和时效性的要求高。考虑到国内疫苗运输以道路运输为主的实际情况,《指南》规定适用范围为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及相关活动,涉及发货人(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运人和收货人(疾控机构或疫苗接种单位等)。另外,《指南》还适用于出口新冠病毒疫苗货物的国内段道路运输。

《指南》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即总则,主要是明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指南》除依据药品与疫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外,还参考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等技术标准,从专业层面对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活动进行规范。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到第四章,主要是结合实际操作细化相关要求,着重强调发货人和承运人的准备工作、应急响应、协调联络机制,以及装载前准备、验货、装载、运输与通关、卸货与交付等具体要求。

突出三个环节 强调两项优先

《指南》从落实中央领导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提出的“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有效运送”入手,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建立了从前期准备到运输作业再到应急响应的全链条运输保障框架体系,做到运输各环节环环相扣、上下联动、安全可控。

为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及时供应,《指南》特别强调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绿色通道,对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优先予以通行;海关部门应对持有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出口运输调运单的予以优先查验,并给予通关便利,真正做到优先支持、避免阻滞、全力保障。

压实主体责任 严格管理举措

为确保企业履行落实主体责任,《指南》从委托、发运准备、包装、装载、验货及应急响应等方面明确了对发货人的各项要求;从基本条件、冷藏车及设备、人员配置、装运准备、验货、装载、运输、卸货与交付及应急响应等方面规定了对承运人的各项要求;从确认信息、检查核验、签字确认等方面细化了对收货人的各项要求,通过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安全。

针对新冠病毒疫苗的实际特点和特殊要求,《指南》进一步要求从事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的相关企业做好人员培训与防控,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熟悉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流程、法规制度,能正确理解和履行职责,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

规范全程监管 注重技术应用

《指南》进一步规范了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全程监管要求,除做好常规记录外,还包括冷藏车装载完成后施加铅封、鼓励发货人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全程押运等。同时,更加注重利用现代通信信息技术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安全,要求运输过程中实时监测并记录冷藏车辆、冷藏箱或保温箱内的环境温度数据,向自有或第三方药品追溯管理平台实时传送温度及位置数据,以满足各环节所需信息记录及存档要求,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全过程可知可查、可溯可控。

坚持标准引领 确保科学管控

《指南》编制坚持高标准引领,对于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使用标记标签以及药监部门提出的禁止随意转包运输、配备2套行驶温度记录仪(一用一备)等都有严格要求。对于操作细节,如行驶里程超过300公里配备两名驾驶人、货物装载要合理控制距离保证冷气循环和温度均匀、驾驶员应提前1小时与收货人联系确认以及注意控制装卸货时限等,都有明确规定。对于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或紧急情况,从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切实保障运输过程的全面覆盖,既有利于企业按照规定操作、遵照标准执行,又实现了对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的科学管控,真正做到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坚实保障。(作者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