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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人员招聘公告(四)

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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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院)(简称“公路院”)成立于1956年,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二类,主要从事公路交通运输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标准规范制修订和科技服务、技术支撑、人才培养等工作。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公路院已成为集科学研究与产业开发为一体的综合研究机构,拥有综合试验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的公路交通综合试验场,形成了“一个实验基地、两个研发体系和一个技术创新链条”的科技创新体系。

长期以来,公路院秉承“求是创新 力臻卓越”院训,肩负“交通强国 科技先锋”使命,以加强“科技引领、自主创新、支撑服务”三个能力建设为着力点,致力于建成基础前沿引领型、应用技术创新型、成果转化高效型、科技智库高端型“四型”研究院,设有基础研究创新中心、道路研究中心、桥梁隧道研究中心、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等11个科学研究部门;建成了桥梁结构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路绿色建造与交通安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4个国家科技创新平台,道路结构与材料、智能交通技术、旧桥检测与加固技术等6个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处理及应用技术等7个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以及若干产业联盟;“北京大杜社公路长期性能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入选国家野外站择优建设名单,在国内外公路交通科技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8个全国(部)标委会秘书处均设置在公路院。在重点领域具有国家级创新团队1个、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4个,设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国家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2个行业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招聘对象

社会招聘人员: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具备高级职称,具有较扎实的科研功底;国家和省部级人才计划(工程)人选,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项人选优先;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行为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岗位信息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将应聘报名表(请提供word版,模板见附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北京市常住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业绩证明材料等打包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zhaopin@rioh.cn

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方式均为“应聘部门-姓名-学校-所学专业-学历-户口所在地-职称-招聘类别”命名,如“XX中心-王军-**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硕士-北京-高级工程师-社会招聘”(请不要使用超大附件功能发送)。

(二)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8日。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其参加笔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笔试后,按录用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告知。

(五)体检和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认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有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他人员依成绩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公路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报备、审批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中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岗位,按照岗位需求,择优录用专业匹配度高、科研基础好、综合素质高的人员。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rioh.cn

 

附件1:应聘报名表.doc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18日